个人数据处理政策 - 帕里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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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尊重您在俄罗斯法律及其从属法规规定下的合法权益,以及您的个人数据。在您访问我们网站期间,cn.advparitet.com 网站将根据俄罗斯法律运行。

1. 一般规定

1.1 本文件定义了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政策。

1.2 本政策根据于2006 年 7 月 7 日 27 日更新的联邦法律第 18.1 条第 1 部分第 2 款第 152-FЗ 条“关于个人数据”的条款制定(以下简称个人数据法),并经过合法审查。该政策于2020 年7 月 8日更新。

1.3 本政策符合《个人资料法》的第三条。

1.4 本政策适用于在计算机设备和软件操作所产生的(包括手动操作及现有的所有通信方式)所有个人数据。

1.5 经营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5.1 经营者有权:

1.5.1.1 从个人数据主体获得最新的信息和/或包含个人数据的文件;

1.5.1.2。要求资料主体及时澄清所提供的个人信息。

1.5.2 经营者有义务:

1.5.2.1 按照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规定的方式处理个人数据;

1.5.2.2 考虑个人数据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对个人数据处理的诉求并给予合理答复;

1.5.2.3 为个人数据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提供免费访问其个人数据的机会;

1.5.2.4 就其(其法定代表人)提出的合法、合理的诉求,采取措施澄清、销毁个人数据主体的个人资料;

1.5.2.5 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的要求保护个人数据并避免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泄漏。

1.6 个人数据主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6.1 个人数据主体有权:

1.6.1.1 提供运营商对其个人数据处理的信息; ;

1.6.1.2 访问其个人数据,包括获取包含其个人数据的所有副本的权利,联邦法律要求的除外;

1.6.1.3 澄清他们的个人数据,在个人数据不完整、过时、不准确、非法获取或对于所述处理目的不必要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封锁或销毁;  

1.6.1.4 撤回对其个人数据处理的权利;

1.6.1.5 采取法定措施保障其权利;

1.6.1.6 行使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1.6.2 个人数据主体有义务:

1.6.2.1 仅向运营商提供有关您自己的可靠和最新信息;

1.6.2.2 在所需范围内提供包含个人数据的文件;

1.6.2.3 通知运营商有关其个人数据的澄清(更新、更改)。

1.7 未经对方同意或未经适当代表权证明而向运营商提供虚假或不相关信息或其他个人数据的人,将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承担所有法律风险,包括民事、纪律、行政和刑事责任

1.8 访问网站 cn.advparitet.com 即表示访问者同意网站 adv帕里泰.com 运营商有权根据本政策的条款收集和处理网站访问者的个人数据。

2.个人数据的数量和类别、个人数据主体的类别

2.1 运营商根据本政策,可以处理以下个人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

2.1.1 运营商的现任员工、运营商的前任员工、求职者以及运营商现任和前任员工的亲属都在该范围内;

2.1.1 运营商的现任员工、运营商的前任员工、求职者以及运营商现任和前任员工的亲属都在该范围内;

2.1.3 运营商客户和交易伙伴的授权代表/员工;

2.1.4 cn.advparitet.com 网站的访问者,包括链接到 cn.advparitet.com 第三方网站的访问者。

2.2 运营商可免经个人数据主体同意而处理的个人数据类别包括:

2.2.1 个人数据主体的姓名、父称或中间名(如有);

2.2.2 专业/教育和技能

2.2.3 专业兴趣方向;

2.2.4 个人数据主体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2.2.5 电子邮件地址(e-mail,不限邮件种类);

2.2.6 对网站及其服务的请求和查看历史(针对网站访问者);

2.2.7 技术连接数据(连接速度、使用的软件、IP 地址)。

任何其他个人数据只有在个人数据主体交换书面同意或意愿表达(暗示此类同意)和运营商书面请求后,才会由运营商处理。就本政策而言,电子形式与书面形式等效。

2.3 运营商保证其处理的个人数据内容和范围与所述范围相同,并在必要时采取措施限制处理范围。

2.4 运营商在获得相关个人数据主体的书面同意以及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下处理个人数据中的生物特征。

2.5 即使经个人数据主体同意,运营商也不会处理与种族、国籍、政治观点、宗教或哲学信仰、亲密关系相关的特殊类别的个人数据,以及本政策未规定的其他信息,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3.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3.1 运营商出于以下目的处理个人数据:

3.1.1 与个人数据主体签订合同并进行合作;

3.1.2 运营商在网站上进行促销、调查、采访、测试和研究;

3.1.3 向个人数据主体提供服务,开发新产品和服务的信息,以及广告;

3.1.4 处理个人数据主体的反馈,请求和申诉;

3.1.5 监控和改进运营商的服务质量,包括在网站(网站)上提供的服务;

3.1.6 进行人事工作,并组织对员工进行会计核算、劳动管理以及处理其他与其直接相关的事务;

3.1.7 吸引和选择与运营商合作的合作伙伴;

3.1.8 形成统计报表;

3.1.9 进行商业活动;

3.1.10 执行俄罗斯联邦法律赋予运营商的其他职能、权力和职责。

4. 处理个人数据的法律依据

4.1 运营商处理个人数据的法律依据是:

4.1.1 俄罗斯联邦宪法;

4.1.2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

4.1.3 俄罗斯联邦民法;

4.1.4 于2006 年 7 月 27 日修订的俄罗斯联邦法律第 149-FЗ条“关于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保护”的条款;

4.1.5 于1992年12月27日修订的俄罗斯联邦法律第 2124-1条“关于大众媒体”的条款;

4.1.6 俄罗斯联邦法律第 294-FЗ 条“关于保护在国家控制(监督)和市政控制中法人实体和个体企业家的权利”;

4.1.7 于1997 年 3 月 6 日更新的俄罗斯联邦总统令第 188 条“关于批准机密信息清单”;

4.1.8 2008 年 7 月 6 日的俄罗斯联邦法律第 512 条“关于对个人生物特征数据的物质载体和在个人数据信息系统之外存储此类数据的技术的要求”条款;

4.1.9 于2008 年 9 月 15日修订的俄罗斯联邦法律第 687 条“不得使用自动化工具处理个人数据特征”的条款;

4.1.10 于2012 年 11 月 1日修订的俄罗斯联邦法律第 1119 条“关于要求在个人数据信息系统中处理个人数据时保护个人数据”的条款;

4.1.11 于2013 年 9 月 5 日修订的俄罗斯联邦电信、信息技术和大众通信领域法第 996 条“关于个人数据去个性化的要求和方法”条款;

4.1.12 俄罗斯联邦技术和出口管制局 于2013 年 2 月 18 日修订的第 21 条“关于在处理个人数据信息过程中确保个人数据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的组成及其内容系统»法令

4.1.13 经营者的法定文件;

4.1.14 运营商与个人数据主体签订的合同;

4.1.15 个人数据主体同意处理个人数据;

4.1.16 对处理个人数据的其他合法依据。

5. 处理个人数据的程序和条件

5.1 运营商对个人数据的处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5.1.1 人工处理个人数据;

5.1.2 自动处理通过信息和电信网络传输接收到的个人数据,;

5.1.3 个人资料的混合处理。

5.2 运营商对个人数据的系列操作:收集、系统化、积累、存储、澄清(更新、更改)、使用、分发(包括转移)、去个性化、冻结、销毁以及其他的符合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的操作。

5.3 个人数据的处理由运营商在获得个人数据主体的同意(以下简称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但俄罗斯联邦法律在处理个人数据时规定的情况除外可以在没有此类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5.4 个人数据主体有权根据个人利益决定是否提供其个人资料。

5.5 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以及出于尊重我们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一切个人数据处理。

5.6 终止处理个人数据的条件有:已完成个人数据的处理、同意书到期或个人数据主体撤回同意书、识别出非法处理个人数据。 .

5.7 可以通过邮件向运营商发送书面通知来撤销同意书。

5.8 在处理个人数据时,运营商采取或确保采取必要的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以保护个人数据免遭未经授权或意外访问、破坏、修改、阻止、复制、提供、分发个人数据,如以及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其他非法行为。

5.9 个人数据的存储以允许确定个人数据主体的时间不超过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所要求的期限进行,除非联邦法律规定了个人数据的存储期限, 一方、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协议,根据该协议,个人数据的主体。

5.10 在存储个人数据时,运营商使用位于俄罗斯联邦境内的数据库和服务器。

6. 更新、更正、删除和销毁个人数据,响应个人数据主体访问个人数据的请求

6.1 如果确认个人数据不准确或处理其非法的事实,运营商应更新个人数据,或相应终止其处理。

6.2 个人数据不准确或非法处理的事实可由个人数据主体或俄罗斯联邦国家主管机构确定。

6.3 经个人数据主体或其代表的书面请求,运营商有义务提供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信息。该请求必须包含证明个人数据主体及其代表身份的文件,该文件的签发日期和签发机构的信息,确认个人数据主体与运营商的关系(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有条件的口头指定和(或)其他信息),或以其他方式确认运营商处理个人数据的事实的信息,个人数据主体或其签名代表。可以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送请求并使用电子签名进行签名。

6.4 如果个人数据主体的请求未包含所有必要信息或主体无权访问所请求的信息,则可能拒绝其申请。

6.5 根据第 6.3 条的规定,如果个人数据不完整、过时、不准确、非法获取或不必要,个人数据主体有权要求运营商对其个人数据进行澄清、封锁或销毁,采取法律措施保护其权利。

6.6 在达到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时,以及在个人数据主体撤回同意的情况下,个人数据将被销毁:

6.6.1 未经个人数据主体同意,运营商无权处理其个人信息;

6.6.2 本合同未另行规定个人数据主体的当事人、受益人或保证人,;

6.6.3 运营商与个人数据主体之间的其他合同未另有规定。

7. 最后的条款

7.1 本政策中未声明的与个人数据处理相关的所有事项都将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处理。

7.2 运营商有权对本政策进行更改。在当前版本中进行更改时,会显示最后一次更新的日期。除非新版政策另有规定,否则新版政策自在网站上发布之时起生效。当前版本在网站上永久可用: https://cn.advparitet.com/politika-v-otnoshenii-obrabotki-pd/